读错了还是小事,翻译外国著作就更加麻烦。清朝末年的文学家、翻译家林琴南老先生就闹过不少笑话。林琴南不懂外语,却用文言文翻译过150多种外国小说。他翻译时苦恼的倒不是自己不懂外语,而是中国没有一套统一的标点符号。特别是外语中的省略号,弄得他束手无策,只得在每个省略号的地方写上“此语未完”四个字应付一下。
古人也明显地感觉到没有标点符号的文章实在难读,汉朝人便发明“句读(dòu)”符号 。语义完整的一小段为“句”,用“。”表示“。”句中语义已完,语气可以停顿的地方为“读”,用“、”表示。这样,文章读起来就比较方便了。宋朝人开始改用“,”“。”表示句读。明朝人又进一步发明了人名号和地名号。
1919年,国语统一筹备会在以前标点符号的基础上,参考各国通用的标点符号,制造出了《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》,规定了12种符号,由当时的教育部颁布全国。解放以后,出版总署进一步总结了标点符号的用法规律,与1951年9月刊发了《标点符号用法》。同年10月,国务院做出了《关于学习标点符号用法的指示》。从此,标点符号趋于完善,我国有了统一的用法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